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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城市展厅及营销比赛配件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4  编辑:供稿  点击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院方”)城市展厅及营销比赛配件采购项目拟通过市场询价的形式确定供货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主要采购内容与要求

城市展厅及营销比赛配件一批,品牌、规格、型号详见报价单附件

二、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设备的最高限价61574.00,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上下楼费、安装费、垃圾清理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供货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院方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四、服务要求

1、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或厂方的质量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2、质保期限不低于一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

3、保修期内,在接到售后问题电话后如需现场处理,供货方应在 48小时内上门服务,负责处理解决非院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

4供货方必须对本项目提供终身维修、配件供应和技术咨询服务,在质保期外的故障由甲方支付维修费用。

五、工期与验收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逾期的按每天200元扣履约保证金(因院方或天气原因除外)。

2、项目供货完成后,供货方应向院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由院方组织验收;如验收通过的,以供货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3、验收标准为全部供货完成,符合合同要求,由院方确认验收合格。

六、结算与付款方式

1、全部供货完成并经院方验收合格后, 供货方提供结算资料,院方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并支付合同款的100%,同时无息退回50%履约保证金,另50%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再无息退回。

2、供货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税金由供货方承担。

七、双方的其他约定

1、本询价公告由院方负责解释,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供货方在供货过程中如有对院方的建筑物等造成损坏的,供货方应负责免费修复或赔偿;如在供货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期间,供货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询价程序

1、各报价人于即日起至2018716日下午四时前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406室领取本询价公告和报价单表样(后附),也可登录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下载有效。内网:院务公开栏,网址:http://192.168.0.252:82/jtjsnw/ywgk/wszb/;外网:信息服务/招标信息栏,网址:http://www.zttc.cn/jtjs/xxfw/zbxx/

2、各报价人填写好报价单后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展厅及营销比赛配件采购项目”报价单、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须交纳询价保证金1000元整,询价保证金另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城市展厅及营销比赛配件采购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报价单与询价保证金于2018717日上午800时至8:30时交到综合楼202室(监察室),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报价资料院方将视同无效。

4、院方于2018717日上午8:30时开启各报价人的报价单(各报价人不参加),由院方招投标小组及相关人员按最低报价者确定为供货方。

5、确定为供货方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足额交纳,其余的当场退回。

6、各报价人不参与具体开标过程,对于未中标的报价人,院方无需作任何解释。

7、如院方对各报价人提供的报价均有异议或认为有串标可能的,随时可终止本次询价。

九、合同签订

供货方确定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与院方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作为自动放弃,院方有权没收询价保证金,并另行确定供货方。

咨询联系人:

周老师:13655797626

陈老师:13857980962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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