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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团体意外险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6  编辑:供稿  点击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团体意外险定点保险及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采购项目,现采取询价的形式寻求保险商,欢迎符合资质和能满足服务要求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入围保险公司,且在金华市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人全体在职教职工办理团体意外险以及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预计年参保人数为480人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保费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竞争性磋商结果执行,不在本项目采购报价范围。

(二)承保时间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单位还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入围保险公司范围内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三、团体意外险方案

项目

保险责任简要描述

方案

保额

团体意外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10

团体意外残疾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残的,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或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确定给付比例。

团体意外医疗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免赔100元后按照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3

意外住院津贴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100元/天给付“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

1.8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保险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23日下午4时前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四楼406室(上午8:10—11:00.下午13:10-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书的送达与开标时间

(一)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书送达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投标将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时整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开标,请各投标人务必准时参加,未准时参加的不论是何原因一律取消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一)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采购人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现金,装入信封并密封,注明投标人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二)开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正常终止,中标方履行了合同所有条款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当场退回。

(三)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中标后放弃或未按时签定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七、业务咨询与技术答疑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内外网: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之前如对本项目有疑义或咨询事项,可与下列人员联系:

周老师 82173815 13655797626

应老师 82173807  13857997752

传 真0579-82170365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二O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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