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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校园总体规划技术咨询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12  编辑:供稿  点击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校园总体规划业务,拟采取公开询价方式比选规划设计单位。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发包方)。

2、规划地点: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

3、工作内容:

1)、明确校园总体规划用地范围。

2)、确定规划范围内的校园发展整体框架,优化平面布局。

3)、合理组织校园内的道路交通系统。

4)、优化校园内绿地景观布置,合理安排绿化、广场等公共空间。

5)、明确新建建筑的平面定位以及优化校园整体竖向设计。

6)、合理安排校园内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市政工程设施。

4项目、技术经济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深度达到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省、市等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报价方式:详见后附报价单。

6、计划工期:20天内提交规划方案初稿。

7、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城乡规划甲级。

二、报价方式

1、各规划设计单位于即日起至2018 3 15日下午430分前向学院基建办领取询价文件及询价单(纸质文件或电子版均可)。各规划设计单位填写好报价单后,与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校园总体规划”报价单、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报价单于2018 3 16日上午800时至830时交到综合楼202室(监察室),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报价资料院方将视同无效。

2、请报价单位自行勘察现场并测算报价。

3、院方于2018 3 16日上午830时开启各单位的报价单,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总价最低者确定为本次规划技术咨询业务中标单位。上述报价均已包含税金等一切费用,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4、各报价单位不参与院方的询价过程,对于落选的报价单位,院方无需作任何解释。

5、报价单位如未按院方要求填写报价单的,院方有权作无效处理。

6、如院方对各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均有异议或认为有串通可能的,随时可终止本次询价。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约定执行。

2、学院分三笔支付项目费用,合同签订一周内,需支付总费用的40%,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论证会时,支付总费用的40%,完成方案成果时,支付剩余20%

3、施工期间如损毁原有设备、设施,承包方须无偿修复并通知发包方验收。

四、其他约定

1、承包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实施。

2、在勘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承包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发包方无关。

3、承包方完工后,应做到工完场清,若未能做到,发包方另行安排清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现场管理,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若故意消极对待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5、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如工程形象进度落后严重,发包方要求限期整改后仍进展缓慢的,发包方有权令承包方退场,一切后果(包括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如需问询,可与学院基建管理人员联系:

老师:82177788

老师:82173871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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