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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人事制度改革退休职工通报会

发布日期:2018-12-19  编辑:供稿  点击数:

12月18日,学院在精艺楼报告厅召开人事制度改革退休职工通报会,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深化人事改革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工作组组长罗松主持,近30位退休职工参加会议。

罗松书记向与会退休职工通报了学院人事改革的情况。今年是改革时机成熟、刻不容缓的一年,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和《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在教代会上高票通过。学院首次岗位聘用工作以及针对部分退休专技人员的岗位定级工作正在进行。

罗书记重点对退休职工关心的三个问题进行说明。一是关于管理岗位人员退休的问题。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的规定,关于从2006年“工改”到岗位设置实施完成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定级,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因此,此次改革针对的是专技人员退休群体,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退休人员不在此列。二是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技人员问题。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发〔2006〕56号)“离退休人员待遇”规定:“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以及学院在2007年根据《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实施意见》,对2006年6月30前已退休的51人作了调整等为依据,2006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在本次改革的范围内。三是针对留职停薪人员的定级问题。本次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该类人员扣除了相应的批龄分,再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与会的老同志们在听完罗书记的介绍说明后,纷纷发言。大家表示,理解和支持学院进行的岗位聘任与绩效工资改革,院党委在解决部分退休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直面现实、以人为本,大家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学院的各项工作。

会后,罗书记还邀请几位老同志到办公室座谈,就提出疑惑和诉求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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