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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1  编辑:供稿  点击数:

按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请协助做好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的函》的通知要求,2019年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作为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指定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将继续面向全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等级划分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共设五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五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初级工)、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中级工)、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高级工)、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师)、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高级技师)。

申报条件

1.五级/初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驾驶记录,具备以下条件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

2.四级/中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高级工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二级/技师

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无不良教学(信用)记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本科以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持有A1、A2、A3、B1、B2、C1机动车驾驶证的教练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各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三、评价方法和内容

(一)五级、四级和三级:五级、四级、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报名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法,重点考核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统一鉴定理论考试时间为6月15日上午9点到11点。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车操作或现场示范讲解等方式,重点考核教学动作示范、培训指导等专业知识应用技能。技能操作考核时期为理论考试结束后的20天内。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二级和一级:二级、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分为全国统一鉴定和综合考评两个部分。

1.全国统一鉴定。(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法,重点考核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示范讲解方式,重点考核教学动作示范、培训指导等专业知识应用技能。考核时期为理论考试结束后的20天内。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1)工作业绩考核:主要考核从事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工作经历、获奖情况、技术论文发表情况和工作总结等4个方面内容。(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案考核:主要考核能代表本人教学水平的理论教学或驾驶操作教学教案。

3.成绩认定。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占总成绩的50%(理论知识考试占20%,技能操作考核占30%);综合考评成绩占总成绩的50%(工作业绩考核占30%,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案考核占20%)。

四、职业资格证书

对评价合格者,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标准:A类: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2500元、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2000元、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1500元、国家四级职业资格(中级工)1100元、国家五级职业资格(初级工)1000元。B类: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2000元、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1500元、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1300元、国家四级职业资格(中级工)900元、国家五级职业资格(初级工)800元。C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600元。

自主评价企业按标准的100%补贴;其他企业凭发票按标准的80%补贴。

(二)资格条件:市区企业组织本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且申领补贴时企业员工参加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

六、报名方式

1.向本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索取或到本院网站下载打印《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详见附件1);

2.如实填写并交所在单位审核通过;

3. 送达本院继续教育中心集中转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或直接送达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

4. 审核通过的由本院继续教育中心统一负责向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申报等考务工作。

七.报名时间
2019年统一鉴定报名受理截止时间4月30日。

八.考前培训

为配合申报者参加鉴定,本院拟于5月下旬举办五级、四级、三级考前培训.

报名地点、联系方式: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培英楼104室

联系人:姜老师:0579-82173729

周老师:0579-82173795

 

 

地址: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    邮编:321015    电话:0579-82173808
全日制学生报名电话:0579-82173828    82176000    
驾驶培训报名电话:0579-82173830    82172055    82178787
成人教育培训报名电话:0579-8217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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