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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中职教育应建明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编辑:供稿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中职教育应建明名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及“应建明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培养”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现开展青年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浙江省中职学校,教学一线汽车类专业青年教师。

    二、遴选名额

    遴选青年教师培养对象10-13人。

    三、遴选条件

    1. 具有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青年教师。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富有创新意识,教风端正,为人师表。

    3.在教学一线任教,能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教学,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较高。

    4.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具有院级及以上科研成果。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应建明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申报表》。

    2.部门(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

    3.工作室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申请表格

    应建明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申报表见附件。

    注:请将申报表在2017年11月13发至975946107@qq.com邮箱,联系人:胡大宏(13806786918)

 

应建明名师工作室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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