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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9-06-15点击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

      采购单位: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19年6月15日


      标项目需求

      1. 项目介绍

        1、采购人校园内放置自动售货机。具体投放数量如下:

      地址

      3号楼

      4号楼

      5号楼

      6号楼

      培英楼

      第二实训基地

      文体中心

      合计

      数量(台)

      2

      2

      4

      3

      2

      1

      1

      15

      2、采购人提供经营场地,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施工、经营所需设备、水电表安装,水电线路、排水管道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采购人学生在校生人数为5000人左右。

      4、采购人每月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经营管理费用,最低提成比例为1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自动售货机经营或销售资格的经营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经营期限

      1、经营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服务满意度等情况确定是否重新招标或延续合同(续签最多限二次)。

      1. 经营模式与要求

        1、经营范围:包装食品、饮料、小日用百货。

        2经营范围限制

        (1)不得经营对环境有污染的商品和违反学院消防管理的电器用品。

        (2)不得经营烟、酒等对学生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

        (3)不得经营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商品。

        3、其他要求

        (1)不得超范围和改变经营范围。

        (2)不得出售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的商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3)中标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中标人负全责。

        (4)由于非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停电等情况,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自动售货机电费由中标人承担(电费按每度1.2元收取)。

        (6)中标人在中标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提供电路(含电表)安装,自动售货机操作、售卖监控等二次装修的施工图,由采购人审定。

        (7)采购人对二次装修的施工图审定后,由中标人在半个月内施工完毕。

        (8)二次装修的工程施工、电路(含电表)安装、经营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与安装,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9)在经营期限内,所有设施设备(不包括房屋整体结构)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含所有费用),并保证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

        (10)在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的,凡按二次装修施工图施工的基础设施其产权归属采购人,中标人不得拆除;可移动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11)中标人(包含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经营与管理中的所有行为,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12)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人员的设备上安装实时监控商品营业额的软件。

        4、中标人不能参与学院超市等校内经营项目的投标,已经在学院内经营其它项目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5、中标人投放的广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6、中标人不得植入抽奖、赌博等软件。

        五、结算方式

        1、营业额按月结算,由中标人在次月10日前将经采购人审核后的营业额提成交采购人财务处。

        2、电费每半年收取一次,双方抄表后根据实际用量由中标人交至采购人财务处。

        3、经营期满后,如中标人无违约行为的,在中标人水电费和营业额提成完全交纳至采购人财务处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六、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负责供水、供电,确保中标人正常营业。

        2、采购人承诺在中标人租赁期内校内不再投放其它自动售货机。

        3、全面监督、检查中标人工作,对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服务事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改正,对中标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4、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和处罚条例等(包括履行合同期间对合同条款的细化及完善),以保证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运作。

        5、采购人对中标人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权进行检查监督,中标人不足之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

        6、采购人可随时查询营业额。

        七、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将经营场地租赁给中标人,由中标人自主经营,不得采用加盟商经营,不得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等形式。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商品价格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若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合法规范经营、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不计息如数退还。

        4、中标人在采购人经营期间,要配合采购人的教育教学管理的需要,不影响采购人教育教学工作,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5、中标人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在开业前应自行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

        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营业时间,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服从。

        8、自动售货机需有多种支付方式除现金支付外还应有如: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支付方式

        9、中标人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确保师生食品饮食安全。

        10、中标人必须守法经营,销售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金华福泰隆宾虹店超市零售价。

        11、中标人不得出售经自己生产加工包装的或校外他人生产加工包装的“三无”食品。不得销售烟、酒等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的商品。

        八、违约责任与处罚

        1、如发现中标人有转让、转包、合伙经营、加盟等现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2、经营过程中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经营过程中,如发现商品价格高于金华福泰隆宾虹店超市同类商品正常销售零售价,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每月度提供商品的销售价格表一份)。

        4、经营过程中有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的或违规销售“三无”及过期食品等,每次处罚1000-2000元。

        九、赔偿责任:

        1、中标人负责承担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五金、服装、劳保用品及其它一切费用,中标人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采购人概不负责。

        2、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或在采购人范围内对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损害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中标人责任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合同自动终止情形

        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包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停止各项正常服务工作的。

        3、场地租赁费逾期一个月未交的。

        4、未经采购人同意,以采购人名义对外从事经济活动行为的。

        5、中标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校园环境或导致采购人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采购人三次书面警告及处罚仍无效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损失;同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予赔偿。

        6、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自动终止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确定后,需在10个工作日之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及核查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原件,逾期不签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以次中标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二.须注意的其他事项

        1、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采购人实地勘察并测量,充分了解采购人的服务需求、二次装修的安装和施工要求后制作投标书。

        2、中标人需文明安装和施工,保证安全,如在安装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安装和施工期间,中标人应妥善保管货物、产品、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项目安装和施工过程中如对采购人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中标人须负责赔偿或免费修复。

        十三、中标原则

        以营业额提成最高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的以抽签决定最终中标人。

        十四、询价程序

         

        1、各报价人于即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16:00时前到院方综合楼208室领取本询价公告和报价单表样(后附);或通过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信息服务-招标信息栏中获取招标信息(http://www.zttc.cn/xxfw/zbxx.htm),自行下载询价公告和报价单。

        2、各投标人填写好报价单后用信封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报价单、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须交纳询价保证金5000元整,询价保证金另用信封单独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自动售货机经营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报价单与询价保证金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于2019年6月26日8:00时至8:30时交到综合楼208室,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投标资料院方将视同无效。

        4、院方于2019年6月26日8:30时开启各投标人的报价单(各报价人不参加),由院方招投标小组及相关人员根据报价营业额提成最高确定中标方

        5、确定为中标方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足额交纳,其余的当场退回。

        6、投标人不参与具体开标过程,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院方无需作任何解释。

        7、如院方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均有异议或认为有串标可能的,随时可终止本次询价。

        咨询联系人:

        楼老师:13505791967

        胡老师:13566771960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 附件【投标报价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