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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8楼电子阅览室改造项目询价公告(第三次)

      时间:2019-08-29点击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院方”)8楼电子阅览室改造项目拟通过校内询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 项目概况

        1、本次项目为院方8楼电子阅览室改造项目

        2、本项目由院方提供工程预算书电子稿一份,施工方必须严格按工程预算书项目内容完成施工内容。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3100元。

        二、主要施工内容与要求

        1、详见预算书、报价单。

        三、施工方的资质要求

        1、施工方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施工方需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施工方需通过OHSAS18001职业管理体系认证

        四、履约保证金

        施工方确定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院方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五、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方式

        1、项目全部完工并经院方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测量,施工方提供结算资料,院方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并支付结算工程款的100%,同时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另中标人交纳结算总价的2.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退回。

        2、施工方须提供工程税务发票。

        六、工期与验收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逾期的按每天300元扣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因院方原因除外)。

        2、隐蔽工程在施工中须经院方验收认可,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提请院方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未主动提请导致隐蔽工程无法验收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院方有权拒付相应费用。

        3、所有材料在批量进场前应先提供样品经院方认可,在批量进场后须经院方验收后方能使用,否则院方均有权拒付相应费用。

        4、项目施工完工后,施工方应先自行检查,确认已达到验收标准及工完场清后,向院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由院方组织验收;如验收通过的,以施工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通过的,以施工方整改完成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验收标准为全部施工项目完工,符合合格及合同要求,建筑垃圾清运与施工现场全部清洁卫生工作完毕,由院方确认验收合格。

        七、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外,期间所产生的任何维护或维修均由施工方承担。

        八、双方的其他约定

        1、本询价公告由院方负责解释,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施工方应指定专人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该负责人在院方的工作时间内须在现场对项目施工实施管理,否则视为施工方违约,院方有权酌情扣除施工方的履约保证金。

        3、施工方需文明施工,保证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院方的建筑物等造成损坏的,施工方应负责免费修复或赔偿;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4、施工期间,施工方应妥善保管施工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询价程序

        1、各报价人于即日起至2019年9316:00时前通过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信息服务-招标信息栏中获取招标信息(http://www.zttc.cn/xxfw/zbxx.htm),自行下载询价公告和报价单。

        2、各投标人填写好报价单后与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一起用信封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8楼电子阅览室改造项目”报价单、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单位名称;同时须交纳询价保证金2000元整,询价保证金另用信封单独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8楼电子阅览室改造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单位名称。

        3、报价单与询价保证金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于2019年948:00时至8:30时交到综合楼208室,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投标资料院方将视同无效。

        4、院方于2019年948:30时开启各投标人的报价单(各报价人不参加),由院方招投标小组及相关人员根据投标下浮率最高确定施工方。

        5、确定为中标方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足额交纳,其余的当场退回。

        6、各投标人不参与具体开标过程,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院方无需作任何解释。

        7、如院方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均有异议或认为有串标可能的,随时可终止本次询价。

        十、合同签订

        施工方确定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与院方签订施工合同,逾期作为自动放弃,院方有权没收询价保证金,并另行确定施工方。

         

        欢迎广大教职工推荐相关施工方参与询价。

         

         

         

        咨询联系人:

        楼老师      联系电话:13505791967

        蒋老师      联系电话:13750923678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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