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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26点击数:
学院2012年的全年广告宣传制作项目拟通过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供货方,欢迎本院教职工推荐广告公司参与。现将具体情况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金额及时间
1、项目内容包括写真、喷绘、横直幅、锦旗、铜牌、拱门、气球、彩旗、不干胶刻字等。
2、2012年全年的广告宣传制作费用约为4.5万(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供货时间暂定一年,到期后如双方合作无异议的,可续签合同。
二、对供货方的要求
金华市区具有广告制作资质的专业公司,并要求具备相应的机器设备、技术人员和场地。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要求的广告公司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于即日起至2012年3月28日下午4时前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202室报名并领取询价说明书和报价单。
四、报价单的要求和填写
1、按报价单的格式填写各单项报价、各单项1单位的合价和服务承诺;
2、本公司简介、本公司所具备的机器设备清单和技术人员简况;
上述两份材料装入同一信封,然后密封,骑缝加盖公司公章。
五、询价时间及方法
1、于2012年3月29日下午13:30时整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3楼会议室进行询价,各广告公司务必准时参加,未准时参加的不论是何原因一律取消资格。
2、报价单在开始询价前当场递交。
3、由校方组织询价小组,根据各广告公司的报价、服务承诺和技术力量等因素综合考虑,集体讨论后确定一家公司为供货方,并确定另一家公司为候补供货方。
4、对于未确定为供货方的其他公司,校方无需作任何解释。
六、合同的签订
供货方确定后,供货方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与校方签订广告制作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为放弃。
七、付款方式
零星的广告宣传品制作三个月结算一次;较大型活动的宣传制作可在活动结束后即结算。结算时供货方须提供税务发票。
八、须注意的其他事项
1、要求各公司在询价前须到学校实地勘察,充分了解校方的广告宣传制作要求后再报价。
2、供货方需文明安装和施工,保证安全,如在安装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3、部分广告宣传项目如升放气球等需办理审核手续的,由供货方负责办理。
4、安装和施工期间,供货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产品、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的,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安装和施工过程中如对校方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供货方须负责赔偿或免费修复。
6、在合同有效期内,校方和供货方如对广告宣传制作的服务、质量及价格有异议且协商无果的,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业务咨询与答疑
各公司在询价前对本项目有疑义或咨询事项,可与下列人员联系:
黄老师: 057982173815 13325997763
贾老师: 057982173810 135057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