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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2-15点击数: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以下简称“院方”)物理实训室器材采购项目拟通过市场询价的形式确定供货方,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物理实训室器材采购。
二、主要内容与要求
详见报价单。
三、供货方的资质要求
具有教学仪器、五金工具或文具用品经营资质。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57000.00元。
五、履约保证金
施工方确定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院方交纳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六、货款结算与付款方式
1、以报价单为结算依据,供货方向院方提供供货清单,须注明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数量和金额等,院方核对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100%货款,同时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回。
2、供货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税金由供货方承担。
七、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6个月(易耗品除外)。
2、供货方所供应的全部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符合市场标准,并满足院方的使用要求。
3、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证无假冒伪劣产品,其质量及售后服务不低于市场同类产品标准。
七、服务要求
1、供货方必须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将货物送到院方指定地点。
2、供货方送货时,须附有供货清单,当面与收货人清点交接与验收,并由收货人在供货清单上签名。
3、如供应的货物发现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若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货方负责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供货方的赔偿责任,直至院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双方的其他约定
1、本询价公告由院方负责解释,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供货方在供货过程中如有对院方的建筑物等造成损坏的,供货方应负责免费修复或赔偿;如在供货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过程中,供货方应妥善保管供货材料和器材,如有被盗和其它损失,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询价程序
1、各供货方于即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下午四时前(携带资料)到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综合楼406室领取本询价单和报价单表样(后附),也可登录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下载有效。内网:院务公开栏,网址:http://192.168.0.252:82/jtjsnw/ywgk/wszb/;外网:信息服务/招标信息栏,网址:http://www.zttc.cn/jtjs/xxfw/zbxx/(网上下载报价单的需在提交报价单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各供货方填写好报价单后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物理实训室器材采购项目报价单、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时须交纳询价保证金1000元整,询价保证金另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物理实训室器材采购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报价单与询价保证金于2017年2月20日上午8:00时至8:30时交到综合楼202室(监察室),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封装的报价资料院方将视为无效。
4、院方于2017年2月20日上午8:30时开启各供货方的报价单(各供货方不参加),有效报价最低价者确定为供货方。
5、确定为供货方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足额交纳,在合同期满且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回;其余的当场退回。
6、各供货方不参与院方的集体讨论过程,对于落选的供货方,院方无需作任何解释。
7、供货方如未按院方要求填写报价单的,院方有权作无效处理。
8、如院方对各供货方提供的报价均有异议或认为有串通可能的,随时可终止本次询价。
十、合同签订
供货方确定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与院方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作为自动放弃,院方有权没收询价保证金,并另行确定供货方。
欢迎广大教职工推荐相关供货商参与询价。
咨询联系人: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78087
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73815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