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导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导读 > 正文

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日期:2023-11-28  编辑:供稿  点击数: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

  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持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其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

  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和“中国之治”的一张名片。

地址: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    邮编:321015    电话:0579-82173808
全日制学生报名电话:0579-82173828    82176000    
驾驶培训报名电话:0579-82173830    82172055    82178787
成人教育培训报名电话:0579-82173729
Copyright (C) 2015-2026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52467号-1 公安备案号:33070302100082